一、不使用無保密保障的電信通信傳輸黨和國家秘密。 二、不在無保密保障的場所閱辦秘密文件、資料。 三、不在家屬、親友、熟人和其他無關(guān)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秘密。 四、不泄露自己知悉的黨和國家秘密。 五、不在私人通信及公開發(fā)表的文章、著述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。 六、不在社交活動中攜帶秘密文件、資料;特殊情況確需攜帶的,應由本人或指定專人嚴管。 七、不在出國訪問、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秘密文件、資料;因工作確需攜帶的,應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。 八、不在接受記者采訪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,經(jīng)批準的除外。 九、不將閱辦完畢的秘密文件、資料私自留存,而不及時按規(guī)定清退、歸檔。 十、不擅自復制或銷毀秘密文件、資料。 |